问题 | 合作关系与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
释义 | 合作关系和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为合作关系是利益共享关系,劳务关系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的关系,而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劳动者与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的关系。 一、劳务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如承揽、加工、运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指挥管理,他的劳动被看做是用人单位全部劳动的一部分,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而劳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如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互相独立的平等主体,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义务。(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职工完成的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一定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与质量给付劳动报酬,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动报酬一般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付酬。 二、劳动关系的司法认定标准 司法认定标准是用人单位实际用工开始即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具有用工单位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之间,以劳动为纽带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与另一个概念“劳务关系”的认定需要作出区分,两者主体资格不同,要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是具有法定的用工资格的单位。其次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较多,例如需要提供合格的劳动条件,劳动安全保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而劳务关系多见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如家庭教师,保姆,保洁等。最后劳动关系的建立并不一定是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而是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三、劳务关系成立的条件 劳务关系成立的条件一般就是双方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不同。劳务关系双方主体之间是同等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不受另一方的管理,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受到管理。所以只有签订劳务合同才成立劳务关系。并且法律并未对劳务关系作出法律说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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