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女性干部身份为55周岁,女性工人身份为50周岁。根据《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都可以 退休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岁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第一、二项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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