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州市矿产资源勘查审批怎么规定 |
释义 | 一、抚州市矿产资源勘查审批怎么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 第六条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2.《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 第四条勘查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 第十条……需要延长勘查工作时间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年。 二、抚州市矿产资源勘查审批办理流程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将拟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并根据公示情况作出审批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送达《测绘资质证书》,并发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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