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小孩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办理新生儿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者病例档案复印件。 一、儿童改名字要有哪些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申报新生儿常住户口登记必备的条件。新生儿凭出生证落户,必须与出生证姓名一致。若落户前想改名,需要去医院重新更换一个出生证;落户后想改名,若有正当理由,可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更改申请。根据卫生部相关规定,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主要是指原签发机构因为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1、首先你户口本上的姓名要是你更改后的。更改如果涉及姓氏,要去公证处办理个公证,公证的时候要夫妻两人一起去,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户口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然后带以上材料,加公证书到你孩子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办理孩子的姓名更改。如果不涉及姓氏更改,则直接带以上材料(不需公证书),去孩子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更改即可。 2、然后你去报社做个出生证的遗失申明。记得抄下出生证号。然后夫妻双方一起去当时生孩子的医院,带上登有遗失申明的报纸,夫妻双方和孩子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由医生帮忙补办即可。补办的时候可以和医生说明,按户口本上的姓名写。但是如果涉及到更改姓氏的,要夫妻双方写个说明,即日后如发生任何事情,与医院无关。 二、新生儿办理户口本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须在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申报出生登记。婚生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户口簿》,到派出所窗口直接办理。 二、新生入户手续及相关的材料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或是父和母单方的户口簿.主要是看新生儿要随父还是随母. 4、其他相关材料。如: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如果当地派出所需要,还要入户父或母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是居委会的证明.没有居委会的,可到村委会开证明也可以.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具备了以上的所有材料,就可以到父亲或是母亲的户口一方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 三、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 1、办理地址: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2、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3、办理方式: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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