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法医鉴定,达不到轻微伤的,民事调解,赔礼道歉;达到轻微伤的,属于治安处罚的行为。构成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一、治安案件办理期限是多久 1、一般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天以上。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2、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