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抵押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不动产抵押合同因缺少登记生效要件而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其直接的法律后果是抵押权人无法享有对抵押物的抵押权,丧失了债权优先受偿的权利,且因为这种权利的丧失导致债权人利益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抵押设立的要件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设立要件主要包括: ①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②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不动产抵押生效条件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要件: (一)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四)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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