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个人所得税从任职受雇日期开始算吗 |
| 释义 | 任职受雇月份数,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时很重要。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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