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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划拨土地怎么进行转让
释义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流程如下:
    1、上报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2、获得批准后,签订转让合同;
    3、履行合同义务,缴纳土地出让金;
    4、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另外,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拆迁后土地性质
    土地性质的定义: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二、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破产财产吗
    土地所有权不能作为破产财产。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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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1: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