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不得随便将出资撤回。股东如果要退出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人。 2、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减资,将该股东的出资除去即可。 3、当有限公司的股东遇见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而该公司连续5年都在盈利;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一、关于股东退股公司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股东入股后不可以退股,但可以通过让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达到退股的目的。 对此《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二、公司章程约定不分红 公司章程是可以约定不分红的。法律规定,股东一般在公司设立后,可以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公司章程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如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定分红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