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金吗?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可以不续签,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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