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企业被收购后原班员工的下场 |
| 释义 | 法律分析:原有员工可以跟着现有公司继续工作,工资双方协商,如果不愿意工作,由原有公司法人或者现有公司法人赔偿员工n+1个月工资,n是老员工在老公司工作的年份,如果公司不补偿,可以进行投诉或者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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