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对购房资格能不能卖并没有明文的规定,但在实践中这种行为是禁止的,购房资格的买卖通常由双方私下完成。购买资格一般要签订两个合同:一个是购房合同,另一个是委托购买合同;这两个合同中只有一个合同是有效的,也即购房合同,也就是有购买资格的人与所有人签订的合同,而有购买资格的人与无购买资格的人签订的委托购买合同则是违反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无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