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塞罕坝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承德市围场县北部,北邻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镇,距承德市区240公里,距北京460公里;是清代皇家猎苑——木兰围场的一部分,总面积141万亩,海拔高度在1100米-1940米之间。属寒温带季风气候,夏季气候凉爽,最高气温一般不超过25°C。公园森林面积110万立方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