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单位买断一直没交社保可以进行补交,同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单位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单位没有交纳员工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