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二维码专利费 |
释义 | 法律没有规定二维码的专利费。具体费用可询问主管专利工作的各省市的专利局。专利权人申请专利登记需要缴纳登记费用,在被授予专利权后需要缴纳年费。二维码又称二维条码,常见的二维码为QR Code,QR全称QuickResponse,是一个近几年来移动设备上超流行的一种编码方式,它比传统的Bar Code条形码能存更多的信息,也能表示更多的数据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二维码收款新规定 2021年10月13日,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收款条码的管理提出新要求,并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收款服务机构有义务免费为商户提供商用收款码,商户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核实信息。 3月1号之后,个人收款二维码仍可继续使用,其中部分具备明显经营行为的用户需按照规定升级为经营收款码,明显经营行为的标准监管部门将会在近期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 3.收款条码管理。对于为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为收款人提供收款条码相关支付服务的机构(以下统称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进行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对相应收款人实行白名单管理,并审慎确定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 偷换二维码构成犯罪吗 偷换二维码构成犯罪,构成盗窃罪。偷换二维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取得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转移了他人的合法财物,如果达到法定数额,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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