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覆盖了多种疾病,包括高血压。然而,有些保险公司在实际理赔中,会将高血压列为拒赔疾病。这是否构成歧视高血压患者呢?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诚信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欺诈行为;(三)误导行为;(六)其他侵害商业信誉和诚信的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功能、安全等方面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约定的标准。”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拒赔高血压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保险合同公平、合理、诚信原则,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