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非法人团体又称“非法人单位”。设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但未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组合体。同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不同,它在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准许其从事某种业务活动时即可成立,不一定具有独立的财产、一定的营业机构和组织章程。在中国,通常认为可包括,以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经济组织和合伙型联营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依法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