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
释义 | 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登记的主旨是,离婚的当事人需要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一系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关系证明书等。对提交的证件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将按程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发给《离婚证》,从领取证书之日起,夫妻关系即解除。协议离婚的登记材料包括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和近期照片。 法律分析 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登记 离婚的当事人,必须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供下列证件、证明: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注: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中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更正,并在更正处盖章。 3、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4、(离婚协议书有专用表)。 5、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登记时,持军人身份证件(军官证或士兵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和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离婚证明)。 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的有效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对符合的按程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发给《离婚证》,当事人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相关知识: 协议离婚的离婚登记材料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申请协议离婚时,应当准备以下的材料: (一)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四)结婚证原件;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 (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结语 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登记,双方需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的证件包括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书以及离婚协议书。军人需携带军人身份证件和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离婚证明。机关将审查证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符合条件者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颁发离婚证。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夫妻关系即解除。协议离婚的登记材料包括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和近期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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