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新农村建设房屋补偿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1、房屋价值评估标准:每平方一般为三百至四百人民币,地方政府组织开发的楼房每平方一般是六百至七百人民币甚至高一些。如果农民期望住同样面积的楼房的话就需要倒贴三百到四百元不等甚至更高每平方。 2、山东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对全省农民住房全部进行拆除,实现合村并点,让农民全部住进高楼,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实行城市化管理。 3、山东新农村建设的运作方式:各乡镇政府的“合村并点盖楼计划”经上级政府批准后,自行组织实施。乡镇政府在获取批准后,在丈量村民住宅和评估村民房产价值后,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农民住房。盖楼即新农村房地产开发权由地方政府授权相关人组织实施。 以上就是山东省新农村建设具体的补偿标准及拆迁安置办法,主要以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为主,由政府建造高楼作为村民的居处。 法律依据:根据《山东省新农村拆迁补偿政策》规定: 第六条 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计算分配,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中央下达我省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综合考虑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改造现状、财政困难程度、绩效考核等因素确定各地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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