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增值税应纳税额是怎样规定的
 1、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基本示例
 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进项税额=1700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
 2、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增值税纳税的起征点是怎样的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1、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三、增值税纳税优缺点是什么
 1、优点:
 (1)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
 (2)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
 (3)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
 (4)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2、缺点
 增值税是向最终消费者征收的,从而抑制了国内需求的增长,进而抑制经济的长期均衡收入,增加了个人的税收负担,挤出了消费和投资,而增大了GDP中政府购买的部分,使政府购买在其中占有过大的比例,不利于经济运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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