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举个例子:
 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进项税额=1700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增值税起征点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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