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机动车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一次扣几分 |
释义 | 驾驶机动车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一次扣1分。机动车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1、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且一次扣一分。 机动车长度宽度高度规定如下: 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货车超高除了扣分外,还会予以罚款; 2、自地面算起在4米以上4.3米以下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3、自地面算起在4.3米以上4.5米以下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要是货车装载货物的长宽高违反了规定的标准,那么对驾驶者的处罚并没有那么重。此时一般是在200-500元之间进行罚款,同时还要进行扣分处理。但要是载货高度超过规定太严重的话,则处罚的罚款就要高一些。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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