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由本人到银行营业网点现场激活。拿到社会保险卡后,持卡人需持社会保险卡、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险卡(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持社会保险卡、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簿办理)。     需要的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满16岁的可提供户口本);     2、参保人数码照片回执;     3、不满16岁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首次申办,含原社会保障IC卡换为金融社会保险卡的,免工本费。以后如果补办金融社会保险卡的,将由合作银行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持卡人代收工本费,即20元/张。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会保险的,办理社会保险卡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领取社会保险卡即可。     2、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在户口所在地以个人名义参保社会保险的:     (1)参保时,应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去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参保,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会保险卡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