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双方都要到场。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房产归属于一方的,进行房产买卖交易的时候当事人去进行办理即可。如果卖房子的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因为一些实际情况不能去办理过户手续的,需要办理委托过户的委托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