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所需证件:监护人的身份证、孩子的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明、学籍证明,以上证件均为原件。2、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3、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4、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等等。     需要户口簿,未成年孩子申请办理身份证,需要监护人陪同带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具体的身份证办理程序:     1、监护人陪同带上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在规定时间内即可领取身份证。     首次办理需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1、户口簿。     2、贴有孩子近期照片的证件,例如小孩的医保卡或社保卡,或者居民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孩子的个人信息证明,并贴有小孩近期照片(证明需盖公章)。     办理地点:申领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申请材料:     1、申领人提交户口簿。     2、申领人领取并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无误后签字。     3、人像采集。     4、指纹采集。     5、保存采集信息后,受理窗口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签字确认,并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7、申领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