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不满意工伤认定结果,可以提出哪些申诉途径?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的,如果不满意认定结果,可以提出申诉并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和申述: 1. 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诉书或书面申述材料; 2.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仲裁申请人有权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申诉的途径,但具体申诉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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