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对注册商标的消极的条件 |
| 释义 | 以下条件,是注册商标使用的消极条件: 1、不得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2、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 3、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 4、其他消极条件。 一、商标权的种类有哪些 商标权的有以下种类: 1、专用权,商标权主体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使用,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许可权,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的使用许可的类型主要有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等; 3、转让权,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4、续展权,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5、标示权,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可以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 6、禁止权,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不经过自己的许可而使用注册商标和与之相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二、怎么处理商标侵权罚款 涉嫌商标侵权人遭遇商标的工商行政处罚,如果具有合理的抗辩事由,是可以免于处罚的。 商标侵权行为抗辩事由包括商标合理使用抗辩、在先使用权抗辩、商标权用尽抗辩和非商业性使用抗辩。 商标合理使用是指商标权人以外的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叙述性使用、指示性使用、说明性使用的方式,善意使用商标权人的商标,而不构成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比如联想商标,涉嫌商标侵权人使用的是联想的词汇本意而不是联想这个商标,就不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在先使用权抗辩指的是,他人申请注册商标前已经使用,与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该商标被核准注册后,在先使用人享有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商标权用尽,指的是商标权人或者是其授权的人将贴附体商标的产品,首次投入市场后,任何人使用或者销售该商品,商标权人都无权禁止。 非商业性使用,指的是他人在主观上没有作为商标使用的意图,客观上又不会造成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混淆,只是为了客观真实的反映某种情况,而不得不提起商标,比如说在字典中使用商标。 三、商标权侵犯侵权商号怎么处理 遵循下列原则处理:一、诚实信用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是认定行使商标权与商号权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需要,是指导案件处理的依据和灵魂。二、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贯彻在先权利原则要求在后形成的权利的设立和行使不得侵害他人在此之前已经形成的合法民事权利。三、禁止混淆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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