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案标准 |
| 释义 | 行为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或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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