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期间可以准备法律文件电子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律师可以在会见期间准备法律文件的电子版。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期间享有保密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泄露其收到的与委托人有关的秘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委托律师为其辩护。律师有权与被告人会见,查阅案卷材料和有关资料,向被告人说明案情,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和口供,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律师在为当事人辩护时,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和证明材料,也可以口头陈述,还可以提出调查取证及其他请求。” 综上所述,根据《律师法》、《刑事诉讼法》和《实施条例》,律师在会见期间可以准备法律文件的电子版,以便为被告人提供更好的法律帮助。但律师要保证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不得泄露被告人的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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