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律师会见期间录音需要征得律师同意并告知被访者。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律师、翻译人员、鉴定人、证人、被害人、被告人的会见,不得限制其律师的参见,不得监视、窃听。 2.《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八条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律师对当事人的隐私、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有保密义务。未经当事人允许,不得向他人泄露保密信息。 3.最高人民法院等十一部门《关于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的,应当在调查过程中告知当事人,并经当事人同意或者律师代为同意后方可进行。 因此,律师会见期间录音应当征得律师同意并告知被访者,否则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