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兽药的批准文号有效期为5年。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是农业农村部根据兽药国家标准、生产工艺和生产条件批准特定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特定兽药产品时核发的兽药批准证明文件。兽药的批准文号有效期为5年,兽药的批准文号期满前6个月内,兽药生产企业应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再注册。停产3年以上的兽药品种原批准文号作废。     申请兽药的批准文号,应提交以下资料:     1、《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一式一份;     2、《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兽药GMP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新兽药注册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复核检验报告复印件一式一份;     6、标签和说明书样本一式二份;     7、产品的生产工艺、配方等资料一式一份。     综上所述,兽药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五年,兽药批准文号期满后即行作废。如继续生产原批准文号的产品,则生产的兽药产品为假兽药,所以要注意批准文号的有效期。     【法律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兽药,应当取得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5年。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核发办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