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卡主法院会受理。分析如下: 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 对于下列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属于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比如调动工作、颁发奖金、分配住房等纠纷应向有关的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判决、裁定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结果,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诉讼标的再次提起诉讼,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诉,通过再审程序解决。但是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当事人撤诉的,当事人撤回的只是起诉的权利,其实体民事权利还存在,因此,当事人还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就同一诉讼标的再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