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先患上了酒精肝,再购买重疾险,是否被保险公司认为是故意隐瞒?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保险法并未明确规定“重要情况”的范围和标准,因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者变更,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信息报告义务。” 综上所述,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故意隐瞒已经患有酒精肝等重要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赔付。因此,建议在购买保险时要诚实守信,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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