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一样。户口,又称户籍,一种主要以户为单位的人口管理方法。籍贯,是指一个家族族群共同认定的一位祖先的出生地。又指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但他们或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作为自己籍贯。籍贯在现代汉语中通常指“本人出生或祖居地”。 法律依据: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三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四、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一)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 15、籍贯--填写本人祖父的居住地。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填至县,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弃婴,如果籍贯不详,应将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籍贯。 外国人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填写其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