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成都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成都无住所并且租住的房屋低于规定标准; 2、申请人的收入和经济来源符合申请的标准; 3、申请人外来务工人员的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住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终审过后,符合条件的安排在轮候区。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