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馆业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引诱 |
释义 | 法律分析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组织、强迫他人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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