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没打借条的情况下,如果使用的是银行转账或电子转账的情况,可以将转账记录作为证据。通过手机等电子设备借款的,聊天记录及通话录音也可作为证据使用。如是通过现金支付的情况,支付时有第三人在场的,可将其作为证人证明借款合同真实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