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贪污罪的共犯的认定:     1.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在主观上有共同的贪污犯罪的故意;     3.在客观上有共同的贪污行为;     4.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处罚情节: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