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办结婚证需要带身份证的。结婚需要的证件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需要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一、领结婚证的程序是: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二、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综上所述,身份证是办理结婚证必须的证件之一,只有身份证不能办理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