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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后需要到交警队做什么
释义
    1.当事人的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车辆来历证明、保险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伤害事故前收入证明;
    3.调解时当事人双方须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出)院证明、护理人员工资收入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及交通、住宿费用票据;
    4.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
    5.车辆受损评估表。
    一、交通事故保险报销哪些材料必须要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二、交通事故人伤保险理赔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二)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1)意外伤残
    理赔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医院或其他合法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或烧伤程度鉴定书、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及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意外伤害身故
    理赔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还应提供意外事故失踪证明和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及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1.交通费用,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
    2.营养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可以适当赔偿点营养费用。
    3.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没误工费用)。
    4.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
    5.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放的证明。
    6.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
    7.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
    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都包括什么材料
    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及赔款收据;
    保险单正本,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出租车和特种车还要求准驾证或操作证复印件);
    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不同的事故要求不同的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公安部门证明,消防部门证明,气象部门证明,其他证明;
    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医疗费报销凭证(须附处方或治疗、用药明细清单);
    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的过款凭证(须由事故处理部门签章);
    涉及误工费须提供伤、残、亡人员误工证明(医院出具)及收入损失情况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
    涉及护理费须提供伤者需要护理的证明(医院出具)和护理人员收入情况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
    涉及赔偿残疾补助费须提供法医伤残鉴定书;
    涉及死亡补偿费须提供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
    涉及抚养费须提供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受害者家庭情况证明、户口本复印件、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涉及交通费须提供交通费报销凭证;
    涉及住宿费须提供住宿费报销凭证;
    如案件通过法院还须提供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和执行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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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5 18:0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