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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乳腺癌既往病史是否可以通过加保承保?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对于申请人的健康状况有一定的限制和规定,对于既往病史的加保承保,保险公司通常会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评估。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医疗史等进行核保。
    2.《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3.《保险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人接受投保时,有权要求投保人出具与保险标的有关的证明文件。
    4.《保险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因此,对于乳腺癌既往病史的加保承保,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进行核保,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如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如有重大变化,也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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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7 20: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