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注册建筑劳务公司的注册条件如下: 1、公司机构必须单独设立,不得与其它中介行业或企业联合开展业务; 2、公司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应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 3、公司机构的名称使用应规范; 4、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5、有计算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6、负责人具有中专或者相当于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注册资本和相适应的营运资金。 注册建筑劳务公司的方法如下: 1、到市工商局企业登记窗口咨询,领取注册登记相关资料,具体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2、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以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股东将入股资金划入临时账户; 4、到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证明; 5、将备齐的注册登记资料交工商局登记窗口受理、初审; 6、按约定时间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缴纳注册登记费; 7、到报纸上发布公告。 综上所述,当事人申请注册公司的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向工商局提交相应的材料和法人的身份证明,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的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