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办理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四川办理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个人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或学生证及复印件。3、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4、在贷款行开立的个人储蓄或信用卡帐户。5、就读学校出具的推荐信和同意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50%贴息的证明。 在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向人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和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和资料:(一)个人有效居留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或学生证及复印件;(三)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四)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或信用卡账户;(五)就读学校出具的推荐信和同意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50%贴息的证明;(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二、贷款证明材料: 1、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三、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扩展资料 关于生源地贷款的注意事项: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 2、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3、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5、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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