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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