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之后要回嫁妆吗 |
释义 | 夫妻双方离婚,若该陪嫁系双方结婚登记前交付给女方的,则应当认定为对女方的赠与,在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应当归个人所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该陪嫁交付于双方结婚登记后的,一般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婚前购车作嫁妆 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无特别约定不能进行分割。 二、父母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父母婚前买的房离婚时房产的分割:1、如果父母婚前买的房子,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2、如果父母婚前买的房子,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通过折价补偿分割或者共有分割的方式分割房产。 三、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房产怎么分 如果男方在买房写女方名字,且只有女方姓名的,则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得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该房屋是加了女方姓名的,则应当认定归共同所有,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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