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自己的处分表示不服的可以有权向什么反应 |
释义 | 法律分析: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申诉,如果对申诉后仍然不服的,可以向中央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第四十四条 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如仍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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