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办理有限公司流程是:召开设立大会、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设立登记、提交申请材料、审查申请材料、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