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改名字需要的材料证明如下: 1. 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明是非常重要的,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等; 2. 改名证明:通常需要提供正式的改名证明,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获得; 3. 其他材料:根据不同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供一些其他的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出生证等。在办理改名字手续时,一般需要前往当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理。同时,具体的材料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者官方网站,以便顺利办理此项手续。 改名字流程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度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道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版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权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综上所述,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材料。在申请改名之前,最好先了解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并且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