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已注销的公司起诉方法如下:     1、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进行处理;     2、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注销的公司不符合条件,无法起诉该公司。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被注销的公司需要以下材料:     1、原告的资质或身份证明,原告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原告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     2、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     3、起诉状;     4、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欠条,还款计划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一百二十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