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注册公司不是必须要求法人亲自去的,法律或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设立公司,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公司即告成立。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